一、放假时间
(一)清明节
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其中4月5日(星期一)为清明节法定假日,4月3日(星期六)、4日(星期天)公休。
(二)劳动节
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其中5月1日(星期六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天)公休,5月3日(星期一)调休一天。
(三)端午节
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6月16日(星期三)为端午节法定节假日,将6月12日(星期六)、13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整到6月14日(星期一)、15日(星期二)。6月12日(星期六)、13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安全教育工作,放假前要对职工、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,切实提高职工、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(二)教务部要按照学院节假日调整和放假安排妥善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。
(三)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,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。
(四)总务部要根据学院放假安排,认真协调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事宜,确保节假日期间稳定有序。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一日